劳动争议中的"钱":加班费、工资、年假工资怎么算
"钱"是劳动争议里最硬核的战场。很多劳动者吃亏,不是因为没道理,而是算不清、证不明。本文把几类最常见的"钱"逐项拆开。
一、加班费:三档比例要分清
- 延时加班(工作日超出 8 小时):不低于工资的 150%;
- 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:不低于 200%;
- 法定节假日加班:不低于 300%,且不能用补休替代。
计算基数:有约定的按约定工资;无约定的,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收入确定。
二、克扣 / 拖欠工资:不止要回钱,还能要补偿金
- 公司无故降薪、罚款、拖欠提成,均属违法;
- 你发出《被迫解除通知》(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38 条),既能追回报酬,也可主张经济补偿(N);
- 关键:解除通知须书面、明确写明理由是"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"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主动辞职、拿不到补偿。
三、未休年假工资:300%
- 累计工作 1–10 年 → 5 天;10–20 年 → 10 天;20 年以上 → 15 天;
- 离职时未休年假,按日工资 300% 支付(含已付 100%,实际另付 200%);
- 公司不安排休假又不付报酬,仲裁一般支持。
四、高温津贴 / 特殊津贴
- 特定地区(如北京夏季)有硬性规定,属工资总额;
- 基数虽小,但极易取证(气象温度记录、作业环境监测);
- 拖欠同样可触发"被迫解除"主张补偿金。
五、提成、奖金的举证
提成、奖金争议的核心在举证:提成制度文本、业绩数据、回款凭证。公司口头承诺难证,书面或系统记录为王。建议日常保存业绩截图、提成核算表、回款流水。
实战提醒:证据四件套。
- 工资条 / 银行流水(证明应发与实发差额);
- 考勤记录(证明加班时长);
- 聊天记录(证明欠薪、提成承诺);
- 解除通知(证明被迫解除理由)。
常见问题 FAQ
加班费到底按多少比例计算?
工作日延时加班不低于150%;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200%;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00%,且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。计算基数一般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,无约定按实际工资收入确定。
公司拖欠工资,我除了要回工钱还能主张什么?
若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发出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可同时主张经济补偿(N)。注意须书面明确解除理由为公司欠薪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主动辞职、无法取得补偿。
没休的年假怎么折算成工资?
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支付报酬的,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(含已付100%正常工作期工资,实际另付200%)。离职时未休天数同样折算,仲裁一般支持。
公司说"没有加班审批记录就不算加班",对吗?
不完全对。加班审批是常见管理手段,但若你能证明存在事实加班(如工作群指令、系统打卡、邮件任务、实际工作量),法院可认定加班事实。反之,仅有"自愿留在公司"而无工作指令,通常难以支持加班费主张。